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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二中名师、班主任标兵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教师发展处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9-10-28 9:20:14】  文章录入:教师发展处 学生工作处  浏览: 7160 次

(2014年5月16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及模范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Ⅰ 名师2019年9月修订)

     一、基本条件

1.教龄10年(含)以上,中学一级教师(含)以上职称。

2.近三年始终工作在教学一线,课时量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必须兼课,课时量分别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3.具有高尚师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自觉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4.近两年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改革,执教过校级课改示范课或研究课。

5.所授课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度不低于80%。

6.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曾获市级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7.曾获过以下奖项之一:

(1)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性荣誉,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特级教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创新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2)近三年曾获校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3)近三年学期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优秀;

8.近五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经学校认可的刊物)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所教学科教学论文至少一篇,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或直接指导学生获能取得“985”、“211”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奖项,或获较有影响的专业奖励(限音美教师)。

9.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可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荐,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待遇

1.经评选为二中名师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自评为二中名师起五年内继续工作在教学一线,学校提供学习学术研究经费每年2000元。五年后若每年在学校指定范围内作学术报告至少一次,则给予学术补助每年1000元。

    三、义务

1.五年内,每年作学术报告一次。

2.五年内,每年上观摩研究课一次。

3.五年内,每年在校刊(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发表教学论文一篇。

4.成立名师工作室,影响带动同学科教师成长。

5.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四、评选程序

1.每两年评选一届。

2.个人申报和教科室主任推荐相结合,填写《德州二中名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3.学校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4.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认,进行公示。

     五、指导与管理

1.教师发展处和教科室共同指导与管理,做好名师待遇与义务的落实。

2.教师发展处建立名师档案,负责名师材料的整理保存。

     3.获名师表彰,若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

Ⅱ 班主任标兵

一、基本条件

1、在我校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近三年班级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使全体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师生关系平等和揩,近三年没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

4、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认真研究班主任工作艺术,注重言传身教,深得家长的信任,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班主任评议优秀率不低于80%。

   5、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规守纪,积极参加在全校范围内举办的各项有益的活动(如行为习惯规范月、远足活动、歌咏比赛、成人仪式等),近三年所带班级曾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获得表彰。

6、近两年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成绩(以学期为单位)至少有两次列本年级同层次班前1/2。    

   7、曾获过以下奖项之一:

(1)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性荣誉,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特级教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创新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2)近三年曾获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8、近五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经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德育论文至少一篇,或作为课题组主持人、主要成员已结题校级以上(学校认定)德育课题一个,或在校刊校报发表班级管理论文或育人案例三篇(含)以上,或能提供经学校认定有推广价值的班主任工作日志。

二、待遇

1、经评选为二中班主任标兵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自评为二中班主任标兵起五年内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学校提供学习学术研究经费每年2500元。五年后若每年在学校指定范围内作班级管理讲座至少一次,则给予讲座补助每年1000元。

三、义务

1、五年内,每年举办班级管理讲座一次,或上主题班会课一次。

2、五年内,每年在校刊(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发表德育论文一篇。

四、评选程序

1、每两年评选一届。

2、个人申报和学生工作处、年级处推荐相结合,填写《德州二中班主任标兵评选申报表》。

3、学校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4、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认,进行公示。

五、指导与管理

1、学生工作处和年级处共同指导与管理,做好班主任标兵待遇与义务的落实。

2、学生工作处建立班主任标兵档案,负责班主任标兵材料的整理保存。

3、获班主任标兵表彰,若不能履行班主任标兵义务,或出现教学事故,或违犯有关规章制度,经学校认定,取消班主任标兵资格。

Ⅲ   附则

1、获名师或班主任标兵表彰,五年内不兼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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