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校女教工在学校领导和各级妇女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特点,发挥优势,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真正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为了表彰她们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学校决定每年“三八节”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标兵,评选办法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备课组(科室)中,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团结协作、组风正,且女教工占60%以上。
2、整个团队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各项成绩突出。
3、女班主任、备课组长多的处室优先。
4、评选程序:
(1)由年级和部门分管领导组织评选出本年级和部门的巾帼建功立业先进集体一个,上报妇委会。
(2) 学校校长办公会对上报的候选集体进行评议,投票选举。
(二)先进个人
1、参评人员:2015年3月——2016年2月在职在岗的女教工,连续请病、事假一个月以上和休产假者不参评。
2、评选条件: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团结协作,关爱学生,女教师教学成绩突出,女职员积极参加德育管理。女教工中的班主任、备课组长优先推荐。
3、评选程序:
(1)由年级和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女工组长组织评选出本年级和部门的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候选人,上报学校妇委会。
(2)学校校长办公会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选举先进个人和标兵人选。
4、候选人名额分配:为各部门或处室女教工总人数的20%,教学人员有所侧重,年级女班主任和备课组长人数多的有所侧重。
注意:请各部门下周二前将名单报到妇委会
妇委会
201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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