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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二中关于开展廉洁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7/7 10:11:39】  文章录入:办公室  浏览: 3387 次

德州二中

关于开展廉洁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

(2017年6月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清风德州”教育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洁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我校拟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本禄(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董春堂(党委副书记)  

徐金月(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王玉峰(党委委员、副校长)  

高爱春(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传章(党委委员、副校长)

赵德强(校长助理)

二、活动原则

1.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

2.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3.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

4.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5.与家校合作管理相结合。

三、活动分工

1.李本禄校长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政分工,负责分管部门人员教育活动工作。

2.董春堂副书记牵头组织协调学校领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育活动工作,徐金月副校长牵头组织协调学生德育和家校合作教育活动工作。

3.赵德强(督导室主任)、于志刚(办公室主任)、闫树勇(团委书记)、张杰(政教处主任)负责拟定具体活动方案、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

四、活动主题:

1.勤政廉洁、依法治校(主要面向学校领导、党员干部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责任处室:办公室、督导室。

2.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主要面向全体教职工)。责任处室:工会、教务处、年级处、艺体处等行政处室(工会、教务处牵头)。

3.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主要面向全体学生)。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年级处、艺体处、保卫科等(政教处、团委牵头)。

4.廉洁家风伴成长(主要面向家庭教育、家校合作)。责任处室:政教处、年级处。

五、活动安排:

(见《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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