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二中
关于开展廉洁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
(2017年6月)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清风德州”教育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洁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我校拟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本禄(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董春堂(党委副书记)
徐金月(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王玉峰(党委委员、副校长)
高爱春(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传章(党委委员、副校长)
赵德强(校长助理)
二、活动原则
1.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
2.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3.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
4.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5.与家校合作管理相结合。
三、活动分工
1.李本禄校长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政分工,负责分管部门人员教育活动工作。
2.董春堂副书记牵头组织协调学校领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育活动工作,徐金月副校长牵头组织协调学生德育和家校合作教育活动工作。
3.赵德强(督导室主任)、于志刚(办公室主任)、闫树勇(团委书记)、张杰(政教处主任)负责拟定具体活动方案、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
四、活动主题:
1.勤政廉洁、依法治校(主要面向学校领导、党员干部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责任处室:办公室、督导室。
2.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主要面向全体教职工)。责任处室:工会、教务处、年级处、艺体处等行政处室(工会、教务处牵头)。
3.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主要面向全体学生)。责任处室:政教处、团委、年级处、艺体处、保卫科等(政教处、团委牵头)。
4.廉洁家风伴成长(主要面向家庭教育、家校合作)。责任处室:政教处、年级处。
五、活动安排:
(见《配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