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全市普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按照市委、市府要求,我校组织校级领导和有关中层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制教育材料,并参加网上考试。
据悉,我校获得"全市普法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袁嫣同志获得普法考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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