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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德州市第二中学 学生文明出行管理办法(修订版)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德州二中  发布时间:【2021-9-28 8:25:15】  文章录入:杨凯  浏览: 1755 次

德州市第二中学

学生文明出行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促进学生进一步增强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确保出行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市创城指挥部《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市教体局有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骑行

1、学生校外停放车辆必须按标线规定停车。

2、骑电动车出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出入校门要佩戴好头盔)。

3、骑车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

4、严禁骑车带人。

5、红灯亮时,不得通行。黄灯亮时,切勿加速通过停止线。

6、等红灯时,不得压线和越线,不得占据右转自行车道。

7、骑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下车推行。

8、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行电动车。

二、步行

1、红灯亮时,不得通行。

2、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道路时不斜穿,行进中不突然改变方向。

三、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学校学生会和班级担任学生干部的,撤销其职务。

2、取消其在校期间各项评奖评优资格,已经取得的荣誉称号予以撤销。

3、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同时由学生家长领回在家进行教育或管教。屡教不改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4、班内学生违反交通法规被市里通报的,所在班级当月班级量化成绩计三等,取消其所在班级学期末管理优胜班集体评选资格。

5、违规学生所在班级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3分管理量化分。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学生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德州市第二中学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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